於授權或指定分銷商購買日起 14 天內,若客人認為產品可能有不良之情況,可與本公司聯絡。本公司確認產品出現瑕疵,並符合產品更換的資格,將根據具體情況安排換貨。
本公司星暉爐具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星暉」) 按照下述條款,保証在保用証或網上產品登記內所列產品 (以下簡稱「該產品」) 屬性能良好及機件完整,並提供免費保用服務:
1. 於授權或指定分銷商購買日起至保用期結束,若該產品發生故障,而星暉技術人員確認有關故障是在顧客正常使用下發生,而這確定是最終的並對顧客具有約束力,星暉會負責免費提供修理及更換零件。保用期為一年或以上,詳情以以下網站內該型號之保用期為準,www.lightinggas.com.hk。
2. 以下零件享有獨立保用期,但不包括檢查費、運輸費及人工費,產品必須已於星暉完成登記:
• 星暉所有抽油煙機享有五年摩打保用
• 星暉所有電熱水爐享有三年內膽保用
3. 本保用証保用範圍包括所有必需之功能性零件;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的消耗性及/或損耗性及/或非功能性零件及/或配件:
• 燈泡、燈管、過濾配件、油杯、油煙濾網、油煙機的排煙管。
• 玻璃、爐架、湯盤、爐蓋、爐蓋座、電池、氣喉、進水/排水軟管、電源線、插頭。
• 產品外殼、面板、氣體熱水爐的排煙管、背板、油漆塗層、搪瓷、裝飾物料、非功能性零配件。
• 清潔、翻新、潤滑。
• 因陽光、氣溫、潮濕及其他自然因素而引致的毛病及損壞 (如變色、氧化、水氣凝結)。
4. 此保用証在下述情況下即時自動失效:
•該產品曾重新安裝、搬遷或改位。
•該產品因運輸、顧客疏忽、使用不當、安裝不當、使用非原廠零件或配件或意外而損壞。
• 該產品 (氣體類) 曾給非隸屬星暉的技工,或非星暉旗下或外判的註冊氣體承辦商及其技工之人士干預、維修或改裝。
• 該產品 (電熱水爐) 曾給非隸屬星暉的技工,或非星暉旗下或外判的持牌的水電技工干預、維修或改裝。
• 該產品因所連接的電力供應、氣體供應、供水/下水系統或排氣管道而引致的損壞。
• 該產品因顧客未有按照產品使用及操作說明書指示而引致的損壞 (如火蓋需擺放正確、火蓋孔清潔不阻塞、清潔過濾配件、保持排氣通道暢通等)。
• 該產品被用作非住宅用途、商業用途、被放置於船上、汽車、流動性的物件上或用作商業用途的地方或位置。
• 該產品的機身號碼曾被改動、磨掉及/或除掉。
• 超出星暉或顧客可以控制的情況,包括天災。
• 免費保用服務並不包括任何因外在因素導致該產品使用異常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該單位的電壓、水壓、氣壓不穩,廚櫃氣流導致煮食爐火焰不穩定或熄滅,水流量不足導致熱水爐出水過熱,排煙喉過長或彎曲過多導致抽油煙機吸力未如理想等,若此類情況需星暉派員上門檢查或處理,星暉將會收取上門檢查費。
5. 本保用証並不包括任何清洗服務,例如清洗煮食爐火蓋孔、煮食爐污積、油煙機油杯及過濾網等。
6. 此保用証只適用於被放置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產品。若該產品不在已登記的地址內,或曾拆卸過,此保用會即時自動失效。
7. 本保用証只適用於車輛能直接到達的住宅用戶。另就特別偏遠地區服務 (愉景灣、東涌、大嶼山地區、沙頭角、赤柱、大澳等),顧客須就星暉每次上門維修支付附加費用,而離島、禁區(需禁區紙進入的地方)、機場禁區、地盤、羅湖,以及地段不明確的地點,將不獲提供任何保用服務。
8. 顧客必須提供合理、足夠及安全的工作空間予星暉人員對該產品進行檢查及維修。顧客應負責把障礙物移開或將該產品移至適當的並備有電力/氣體供應,供水/下水的位置以便於維修。若工作空間受限制、不足夠、不安全或具潛在引致任何損毀的風險,則星暉有權停止提供任何服務 (例如:該產品被置於屋頂、天花裝飾板以上,或不安全的工作高度或被其他物體障礙)。
9. 若產品有嚴重的衛生問題(例如:有餿汁殘渣、出現昆蟲、蟑螂、螞蟻之情況),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為該產品維修,顧客亦不會享有維修服務。
10. 星暉可按其單獨及絕對的酌情權決定對於該產品所採取的維修方式或方法。
11. 如星暉對產品、零件或配件安排更換,更換出的舊產品、零件或配件,星暉有權在安排更換後在不向顧客提出通知及賠償下隨時決定安排該物件之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棄置)。
12. 就星暉以書面或其他方式所述的維修完成日期為有關維修的預計完成日期,而星暉的維修服務並不受此日期約束。維修服務只限於一般正常工作日及工作時間內進行。
13. 星暉毋須及不會對該產品提供之所有服務及使用而引致之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損害 (包括任何費用、支出、身體受傷、直接、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損害及利潤虧蝕或其他的責任等)承擔風險和責任。
14. 星暉就此保用所應承擔之責任僅以有關之該產品之替換價作限。
15. 星暉毋須及不會負責或確保維修後該產品能全面恢復正常工作狀態。若生產商未能供應有關零件或配件及/或不可替換,或該產品不可修復,或在非星暉可控制情況下,星暉均毋須及不會負責將該產品全面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16. 星暉保留一切更改有關此保用証內之條款而毋須另行通知顧客。
17. 顧客的個人資料之收集、保管、使用等概受星暉不時修訂之私隱聲明約束,詳情請瀏覽星暉爐具網站 www.lightinggas.com.hk。
顧客填妥保用証並於購買日期後十天內寄回星暉,或於www.lightinggas.com.hk 網上登記保用,代表顧客知悉並同意有關以上條款。請保存保用証及購買發票,並需於檢查維修服務時出示予星暉維修技術員查閱,否則保用無效。此保用証條款的英文譯本僅供參考用途,若中文譯本與英文原文內容有任何抵觸,概以中文原文為準。